衛福部今日公布108年十大死因,癌症依舊居高不下

依世界衛生組織(WHO)疾病分類(ICD-10)及死因選取準則,採導致死亡的原始病因為分類基準,完成我國死因統計。108 年起我國死因統計改依「2016 年版 ICD-10 死因選取準則」,在選取準則不同基礎下,各類死因人數將較 107 年有較大差異。

 

一、受人口高齡化影響,108年死亡率上升1.4%,標準化死亡率下降1.6%

108年死亡人數計17萬5,424人,較上(107)年增加2,565人。108年死亡率(死亡人數除以年中人口數)為每十萬人口743.4人,較上年上升1.4%;以WHO 2000年之世界人口結構調整後之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408.2人,降1.6%。108年65歲以上死亡人數12萬7,461人,較上年增2,693人,占總死亡人數72.7%,提高0.5個百分點,45-64歲占21.6%,合計45歲以上死亡人數占94.3%。

 

二、惡性腫瘤、心臟疾病與肺炎居主要死因前三位

108年死因判別系統隨國際潮流,由美國系統改採歐盟系統,108年以前資料因系統不同,歷史資料需經轉換後始得與108年比較,下列各大死因之年度比較均為經轉換後之比較結果。依死亡率排序,108年十大死因依序為(1)惡性腫瘤(癌症)(2)心臟疾病(3)肺炎(4)腦血管疾病(5)糖尿病(6)事故傷害(7)慢性下呼吸道疾病(8)高血壓性疾病(9)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10)慢性肝病及肝硬化,排名順位與107年相同。

十大死因死亡人數合計13萬5,933人,占總死亡人數77.5%,與上年相較,108年死亡人數以肺炎、腎炎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高血壓性疾病分別上升6.9%、4.9%、3.1%較為明顯,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則分別下降6.2%、5.6%較為顯著。就年齡別觀察,1至24歲死亡人口以事故傷害居死因首位;25至44歲以癌症與自殺居前二位; 45歲以上則以慢性疾病之癌症與心臟疾病居死因前二位。

 

 

三、癌症多集中於55歲以上之高齡族群,占8成5

108年癌症死亡人數為5萬232人,占所有死亡人數28.6%,死亡率每十萬人口212.9人,較上年上升1.8%,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121.3人,則降1.4%。就年齡觀察,癌症多集中於55歲以上之族群,108年占8成5;65歲以上癌症死亡人數較上年增899人(+2.9%);0-64歲則較上年增7人。

十大癌症死亡率依序為(1)氣管、支氣管和肺癌(2)肝和肝內膽管癌(3)結腸、直腸和肛門癌(4)女性乳癌(5)口腔癌(6)前列腺(攝護腺)癌(7)胰臟癌(8)胃癌(9)食道癌(10)卵巢癌,前六大主要癌症之順位與107年相同。

 

 

 

參考資料:

衛生福利部

Len Wu

作者

Len 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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