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有吃有保佑? 食品所專家一次講清楚

尚未有留言

國人長期服用保健食品的文化外,因應高齡社會與國人健康意識的提升,更加速相關趨勢的成長動力。有趣的是,一般民眾分不清保健食品與健康食品之間的差異,面對市售的保健食品琳瑯滿目,民眾該如何選擇?食品藥物管理署(以下簡稱食藥署)邀請前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所長陳樹功,為大家細說分明。

名稱相似有何不同?
陳樹功表示:「保健食品、健康食品、特殊營養食品」看起來都差不多,是對身體健康有幫助的食品,但其中健康食品是由「健康食品管理法」所規範,而特殊營養食品是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

所謂的「健康食品」是法律名詞,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且向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申請查驗登記許可,才可稱為「健康食品」,健康食品會經過產品安全性、功效性及安定性評估試驗,所以較具有保障。

而「特殊營養食品」指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得供特殊營養需求者使用的配方食品。坊間所稱之「保健食品」,本質仍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

 

如何辨識「健康食品」?健康食品標章有兩款!
民眾在購買產品前,可至衛福部審核通過的健康食品資料查詢,確認是否經政府審查核可;核准通過的健康食品,須於產品包裝標示「健康食品」字樣,及小綠人標準圖像、許可證字號等規定項目。未經申請並審查許可的食品,是不能標示宣稱「健康食品」,或健康食品管理法所公告的保健功效;目前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審查採雙軌制。

第一軌為「個案審查」:產品需執行安全性、功效性及安定性試驗,經衛生福利部審查評估產品安全無虞並具保健功效,始取得健康食品許可證。目前公告之保健功效共有13項:

第二軌為「規格標準審查」:產品成分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健康食品規格標準,該等成分已由學理確立產品保健功效,無需個案進行保健功效評估試驗,目前已公告的健康食品規格標準為魚油及紅麴兩項。

健康食品不可當「藥」吃!
陳樹功強調:「即使具有保健功效,其產品本質仍然是食品,並不像藥品般具有藥到病除的快速醫療效能」,消費者千萬不能把保健或健康食品當「藥品」食用,購買前更要瞭解自身需要、看清產品標示,並請教醫師、藥師或營養師

Image by Arek Socha from Pixabay
內容轉載: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第715期

 

生醫編輯群

作者

生醫編輯群 Liao

生醫編輯群將致力於讓您接觸到國際生物科技的應用知識與國內外先進的生技及生醫產業相關報導,快速吸收最即時、最新的生物科技發展與生醫新知,改善醫病關係、醫療品質、正確的用藥方法。

Up Next

相關的 文章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