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廖O傑於網路(LINE及LINE連結海液胜肽2018A.pdf 下載期限:~6月18日簡報資料,下載日期:106年6月1日)刊登「海洋胜肽」食品廣告。
內容載稱略以:「…石斑魚胜肽本身為中性,主成分為抗菌蛋白,使用完殺菌後…海洋胜肽可以改善皮膚…用來噴私密處,噴過後真的沒什麼味道了…(簡報)激活細胞活性,逆轉衰老…用於治療任何疾病,無藥可與其相比…取代抗生素…可降低肥胖、血脂異常血壓及血糖偏高等代謝症候群…至113種細菌可被殺滅…有再生能力…調節細胞免疫…頭髮生長加速、掉髮減…禿頭長出細髮…乾眼症…飛蚊症…胃潰瘍不再疼痛…增強免疫力…」等詞句。
涉及誇張易生誤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案經民眾107年11月29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反映。罰款40,000元。
18 7 月, 2019 1310 健康食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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