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陳O軒於108年1月22日12時31分至12時36分於台灣廣播股份有限公司(AM1062)「克林俱樂部」節目宣播「芭樂茶」廣告。
廣告內容述及:「…(民眾)血糖308吃省立醫院的藥…起起落落…結果我跟你叫一和每天泡一包來吃…23號星期五我就回省立醫院檢查…插指頭剩多少你猜…剩197而已…醫生說這次怎麼那麼好了…為什麼吃芭樂人口越來越多…因為有糖分、糖份指數過高的人太多了,保守估計有200萬人有糖尿病,為何眼睛模糊,吃阿強的顧眼睛的為何沒效,原來是糖尿病,吃得多、尿多、醫生檢查原來是糖尿病…真正要吃有效要芭樂心,及要苦澀的芭樂子,還有三味青草、單味不成藥、做成用茶包沖泡式的,一天泡三包,吃完數字就會下降,醫師用藥就會減…」等文詞。
整體訊息涉及誇張易生誤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案經高雄市鳳山區第二衛生所查獲。罰款40,000元。
18 7 月, 2019 758 健康食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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