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分別於(1)蘋果日報108年4月15日第E1版(2)聯合報108年4月26日第S2版刊登「台酒生技紅酒多酚萃取精華、清酒粕萃取精華」化粧品廣告。
廣告內容載有:「…經試管實驗測試具有抑制細胞脫顆粒、抑制酪胺酸酶活性及抑制MMP-1分泌量(抗老化)的功效…」等文詞。
化妝品廣告涉及誇大,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之規定,案經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查獲。罰款30,000 元。
11 7 月, 2019 569 化粧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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