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必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INSTYLE時尚泉國際中文版雜誌第33期(108年2月1日出刊)第121頁刊登「DERM iNSTITUTE青春煉金霜升級版」化粧品廣告。
廣告內容述及略以:「…提升肌膚免疫力與防禦力,以及調節肌膚細胞的平衡機制…」等詞句。
涉及誇大,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案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罰款30,000元。
15 7 月, 2019 304 化粧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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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人必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於INSTYLE時尚泉國際中文版雜誌第33期(108年2月1日出刊)第121頁刊登「DERM iNSTITUTE青春煉金霜升級版」化粧品廣告。
廣告內容述及略以:「…提升肌膚免疫力與防禦力,以及調節肌膚細胞的平衡機制…」等詞句。
涉及誇大,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案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罰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