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沃盛股份有限公司於108年3月24日0時5分至0時42分在新台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第47頻道東森購物1台宣播「Chandrika香蒂卡藥草精油神奇皂組」化粧品廣告。
廣告內容載有:「…(口述)… 它是源自 阿育吠陀的草本…這些所有的神奇藥物,就是可以增加所有的回春效果…美白…除皺…30秒除皺澎潤98%,10天斑點皺紋變不見!!!…美白淡斑95%,30秒年輕10歲…」等文詞,並佐以使用前後對照比較畫面。
涉及誇大,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案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罰款30,000元。
15 7 月, 2019 363 化粧品違規廣告
Total 0 Votes: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