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儂儂雜誌社股份有限公司於媽媽寶寶雜誌第382期(出刊日期:107年12月1日)第18頁刊登「澳洲Lucas’ Papaw Ointment萬用木瓜霜」化粧品廣告。
內容述及「…是澳洲當地的國民用藥…具有消毒、消炎…被曬傷等等,都可以拿來用」等文詞。
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之規定,案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罰款30,000元。
18 7 月, 2019 421 化粧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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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人儂儂雜誌社股份有限公司於媽媽寶寶雜誌第382期(出刊日期:107年12月1日)第18頁刊登「澳洲Lucas’ Papaw Ointment萬用木瓜霜」化粧品廣告。
內容述及「…是澳洲當地的國民用藥…具有消毒、消炎…被曬傷等等,都可以拿來用」等文詞。
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之規定,案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罰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