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黛墨有限公司於網路及雜誌刊登「植淨私密皂、植淨私密清潔慕斯、植淨時光機器檸露」等化粧品廣告。
廣告內容述及:「…非藥品…不刺激…抗氧化…減緩黑色素沉澱…超強殺菌力…有效提升肌膚抗菌免疫力…具鎮定之用…細菌引發之發炎…復發性細菌感染…搔癢問題…細菌感染…」等文詞。
涉及誇大詞句,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之規定,案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查獲暨民眾107年9月28日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信箱、苗栗縣政府衛生局、新竹市政府民意信箱、花蓮縣衛生局電子民意信箱、衛生福利部部長信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局長信箱及桃園市政府反映,罰鍰35000元。
19 7 月, 2019 317 化粧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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