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林O毅(即榮星診所負責人)印製刊登「易力抗」食品廣告立牌。
其內容宣稱:「…增強抵抗力,預防感冒,活或免疫細胞…」等文詞。
涉及誇張易生誤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案經民眾108 年1月17日向本府反映,復經本局108年1月18日於榮星診所(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72號)查獲。罰款40,000元。
19 7 月, 2019 581 健康食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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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人林O毅(即榮星診所負責人)印製刊登「易力抗」食品廣告立牌。
其內容宣稱:「…增強抵抗力,預防感冒,活或免疫細胞…」等文詞。
涉及誇張易生誤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案經民眾108 年1月17日向本府反映,復經本局108年1月18日於榮星診所(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72號)查獲。罰款4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