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優橋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於網路刊登「希麗佳shinysilica」食品廣告。
廣告內容述及略以:「…肌膚再生感受度98.8% 用喝的菁華液就能實際感受逆齡…美肌效果 消滅皺紋重現光澤秀髮 預防老化…才使用3個月外表看起 來-10歲(年輕)…零皺紋、零斑點、零暗沉徹底解決老化原因!…連嚴重異位性皮膚炎的肌膚在 半年內改善!應用先端再生醫療…」等詞句。
涉及誇張易生誤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 條第1項規定,案經民眾於108年3月20日及5月29日先後向新北市政府衛生局局長信箱與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長信箱檢舉,罰鍰40000元。
15 7 月, 2019 647 健康食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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