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孕優

受處分人張O輝(即嬰兒與母親雜誌社負責人)於嬰兒&母親雜誌,第510期第40 頁刊登「好孕優」食品廣告。

廣告內容宣稱:「…抗敏黃金期 孕期攝取益生菌…父母若有過敏, 寶貝過敏的機率相對提高許多!最好能從懷孕開始就做好過敏的預防…」等文詞。

涉及誇張易生誤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案經臺北市衛生局查獲,罰鍰40000元。

15 7 月, 2019   541    健康食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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