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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內容宣稱:「…重塑緊緻小V臉 再現完美小V臉…促進膠原合成 改善各部位皺紋…皺紋問題 眼周、額頭、 臉頰、嘴邊、頸部…4週改善紋路數量、長度、深度 鬆弛問題 表面彈力、肌底彈力、肌膚密度厚度…免動刀!免 挨針!…」「…肌膚 細胞增生效果與膠原蛋白合成增加效果…」「…抑制黑色素生成效 能…毛孔變小…」等詞句。
涉及誇大,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案經臺北市衛生局查獲,罰鍰50000元。
29 8 月, 2019 343 化粧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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