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107年11月18日至108年1月18日間在電視宣播「德安堂天級老蔘雙蔘片特級品禮盒」等中藥廣告。
廣告內容述及:「…本草綱目就說人蔘『補五臟、安精神、定魂魄、止驚悸、 除邪氣、明目開心益智、久服輕身延年』…買一組 送一組 行情價35200元 8880元 一次付清…」等詞句。
未刊登廣告核定字號,違反藥事法第66條第3項規定,案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罰款200,000元。
15 7 月, 2019 947 藥物及器材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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