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處分人國際亞洲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於marice claire美麗佳人雜誌第311期(108年3月1日出刊)(1)第239頁刊登「Cle’ de peau Beaute’塑妍逆齡眼霜與眼膜」化粧品廣告。
內容述及:「…減少眼周的橫線紋與縱線紋…」等文詞(2)第239頁刊登「Shiseido全效抗痕白金抗皺精華乳」化粧品廣告,內容述及:「…使用後發現針對頸紋也有明顯修護淡化效果…」文詞(3)第260頁刊登「Origins Dr.weil青春無敵健康光潤機能水」化粧品廣告,內容述及:「…減緩發炎、泛紅現象…」等文詞(4)第296頁刊登「雪花秀全新雪御活顏系列」化粧品廣告,內容述及:「…非凡的抗氧化能力,能夠抵禦極端氣候的侵害…」等文詞。
化妝品廣告經令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第1項規定,案經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罰款60,000元。
11 7 月, 2019 317 化粧品違規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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