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失智症的原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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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徐榮隆 新光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

失智症是臨床上的一個症狀,它包含有許許多多的原因,依其發生的原因可以分成以下幾類:

一、 退化性的病因:

如老年失智症(阿茲海默氏症)、額顳葉退化症、巴金森症等退化性病症所引起。

二、 血管性的病因:

因腦血管疾病如腦梗塞、腦內出血或是蜘蛛膜下腔出血而導致的失智症。

三、 可治療性的病因:

如慢性腦膜炎、腦炎、硬腦膜下血腫、代謝性腦病變和水腦症,這類疾病所導致的失智症如加以適當的治療,通常病人失智症的情況會得到改善。

在台灣地區的估計,退化性病因所造成的失智症大約佔百分之五十,血管性病因所造成的失智症約佔百分之四十,而可治療性病因所引起的失智症約只佔百分之十。因此可說最常見的失智症是老年失智症(阿茲海默氏症) ,其次是血管性失智症,再其次才是可治療性失智症。過去由於老年失智症無任何方法治療,因而使得醫護人員在面對這一類疾病時,常常覺得力不從心。然而,近年來由於新藥物的出現,已使得這樣的情況改觀,在一九九三年由美國聯邦藥物管理局所核准的塔克寧(Tacrine)和一九九六年的愛憶欣(Aricept)和更新的憶思能(Exelon)都為這類退化性疾病的治療帶來一線曙光。因此,醫療工作人員應一反以往消極對待此症的態度,轉而積極診治失智症病患,對於可治療性病因所導致的失智症,則更應及早診斷、及早處置,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江盛之 編輯

作者

江 盛之

擅長觀察生技及醫療時事,並關心國際間最新醫療科技動態與發展,運用淺顯易懂的說明方式,讓讀者快速閱讀並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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